声明人:朱衡德
2006年6月18日我被分局非法拘留期间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现在我郑重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坚定修炼法轮大法,跟随师父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7/1364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