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春婷
我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带来的一切损失,从此以后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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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7/1364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