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伟杰
以前所说、所做、所讲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新开始修炼大法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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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5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7/13644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