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韩淑珍、何桂珍
99年7.20以后,在各级610的胁迫下,我们签过的字、别人代签过的字、“公安”搞的重点人档案签字画押等全部作废。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8/1365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