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福兰
99年7.20时,由于人心重,我烧了几本大法书,做了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,现在非常后悔。严正声明:曾经做过的不符合大法的事作废。今后一定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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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8/1365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