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邱召娥
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三件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走正今后的路,不辜负师尊的慈悲苦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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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8/1365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