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运娜、吴美娥
所写“不炼”的保证书作废;所说、所做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作废。今后坚定修炼,认真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28/13654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