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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玉莲 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法理不明,在严重怕心的驱使下,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事,街道委员会写了一份诽谤大法的材料签上了我的名字后告诉了我,虽然我当时不知道它们写的什么内容,但当它们告诉我此事时,我就默认了。我在怕心的驱使下,还干了一些错事:真相资料不敢放在家里,放在了大街上,结果造成真相资料丢失;我把十几份真相资料烧了;还有一次我将《明慧周刊》当成废品买了。想想自己的所为,越想越痛心。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,我认识到要将这些事写出来曝光。同时,我严正声明:自1999年“7.20”至今我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与文字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多学法,做好师父叫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所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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