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春姝 99年7.20以后,我多次去北京天安门广场证实大法,三次被非法抓捕,并被非法劳教二年。违心的写了“五书”,背叛了师父,背叛了大法。给大法抺了黑,给自己修炼的路上留下了污点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助师世间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4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