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牛海鑫
99年7.20以后,在恶党的高压下,在小学时曾签过字,在去年上初中又强迫我写所谓的“保证”,我现在严正声明:过去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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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0/136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