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小明、于凤宝
我们在邪党迫害法轮功时,有过对大法不敬的言词,并写过“悔过书、批判书”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们的所有对大法不利的言行一律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0/136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