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金波
2001年,在邪恶的逼迫下,我把《转法轮》、《精進要旨》、《洪吟》烧了,犯了不可饶恕的罪。郑重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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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0/136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