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凤兰、于贵分
我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给自己选择一个美好的未来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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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0/136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