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友珍、大李世会、小李世会
被公安强行签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0/136678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