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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陆秀菊

    我是98年得法的。得法后受益不浅,身体没病了,一家人都知道大法好。但在99年“7.20”以后,由于我丈夫和儿子受中共邪党的谎言欺骗,开始极力反对我炼法轮功。2005年12月份,由于我丈夫的举报,当地邪恶“610”非法将我绑架到看守所非法拘留7天,我在别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上违心的签了名字才被释放的。今年5月26日,一个邻居到我家串门时,我劝她退党,她举报了我。第二天来了一帮“610”的人说:你向谁讲退党了?还没等我把话说完,邪恶的“610”人员就把我铐了起来,送到省洗脑中心洗脑迫害两个月。我在被洗脑期间受尽了邪恶们的折磨,它们在我吃的饭里放了迷糊药,吃了饭就感觉头脑什么也不知道,记不住原来的事了,迷糊中我在邪恶写好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字。自己给大法造成损失,对不起伟大慈悲的师父,直到今天我还后悔。因此我现在严正声明:以前在邪恶的迫害高压下所说、所做的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坚持实修,学好法,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8/31/13674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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