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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艺明 在2006年1月9日,有人举报我修炼法轮大法,被邪恶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,在看守所邪恶的逼迫我写“悔过书”和“以后不修炼法轮大法”,当时我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有违法轮大法的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教导我们的三件事,弥补过错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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