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海梅
由于邪恶迫害,我曾违心写过“保证书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“保证书”作废。重新回到大法中,走师尊安排的修炼之路,做好三件事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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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/13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