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殷玉春
我在看守所和洗脑班中所做、所写的对师父和大法不敬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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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/13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