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初庆华
我在劳教所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一切有辱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不再犯同样的错误,勇猛精進,直至圆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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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/13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