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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美娟

    我是99年3月得法的,得法几个月邪恶的迫害即开始了。我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,过后非常后悔,没能从理性上真正认识大法是什么。2002年6月,因讲真相被举报,被邪恶非法判两年劳教。在劳教所由于法理不清,被邪悟者钻了空子,配合了邪恶,学“批判”法轮功的资料、写“批判”文章、写“三书”、和师父“决裂”,劳教人员守则也加了三条诽谤法轮功的言词,天天还要念邪恶的诽谤师父的誓词,被迫当班长和民管会成员。当民管会时违心的说了对师父不敬的话。几次答卷也是按邪恶的要求写的,还给邪恶送了一面“锦旗”。过后非常悔恨自己。在解教那天,派出所的警察与家人把我接回,在回来的路上,警察把提前写好的材料让我签字,“保证不炼功了”,我也违心的签了。所有做的这一切都是违心的,都是因为怕心、执著心造成的。我愧对师恩、愧对大法、愧对同修。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我决心从新做好,弥补自己的一切罪过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学好法,发好正念,讲好真相,助师正法救度众生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,勇猛精進,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/13689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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