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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曾顺、胡珍 我是99年“7.20”以前得法的学员,身心各方面都受益很大。由于自己平时没有坚持静心学法,对法的认识不深,特别是在99年“7.20”以后,听信了邪党一言堂的谎言宣传,在各方面的压力下放弃了修炼。而且更严重的是烧毁了师父的法像,犯了大罪。现在想起来真是后悔莫及,对不起伟大师父的慈悲苦度。我知道我的生命是师父给的,师父不计我的过错,给我改正错误的机会。我要从新回到修炼中来,弥补过错。特此声明自己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学法修心,按真、善、忍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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