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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平、杨朝芳

    我们在99年7月22日到省政府上访被邪恶遣返回当地后,在派出所人员的询问记录和在市委组织部的询问笔记中,分别谈到了一些洪法经过,涉及到了一些学员名字和洪法地区的情况,致使邪恶对这些地区学员進行了迫害、造成了损失。另外,在对某学员的调查中,默认了她的所为,起到了出卖同修的作用。今通过不断学法,认识到了这些初期被迫害时的行为是不符合大法要求的。特此严正声明:在修炼过程中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行为通通作废。加倍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不动心,正念、正行,走正正法修炼的路,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/13689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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