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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海燕

    由于坚信大法,于2004年~2006年被邪恶送往劳教所迫害两年。由于我承受不住,接受了洗脑,写下血书、“决心书”、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”。我出来时在劳教所答了十道题,还答了“不修炼法轮功”条文,我知道这是对大法犯了罪,同时也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下污点。特此声明我在劳教所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我决心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,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讲清真相,救度众生,坚修大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/136893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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