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于海燕 由于坚信大法,于2004年~2006年被邪恶送往劳教所迫害两年。由于我承受不住,接受了洗脑,写下血书、“决心书”、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揭批”。我出来时在劳教所答了十道题,还答了“不修炼法轮功”条文,我知道这是对大法犯了罪,同时也给自己的修炼路上留下污点。特此声明我在劳教所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作废。我决心用实际行动来弥补自己的过错,从新回到大法中来,讲清真相,救度众生,坚修大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8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