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蓝本玉
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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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/1368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