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凤霞、周凤华
以前在邪党的迫害下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,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更加精進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/13689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