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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长征 我96年5月在北京上学时得法,毕业后回到自己的家乡。99年7.20迫害开始了,我被非法关了七天七夜,遭到虐待。最后,我被迫写了多份“保证书”,诋毁了大法。如行尸走肉一般混了这些年。我愧对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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