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正德
2004年12月中旬,我姐姐被“国安”大队非法绑架,我到市“国安”大队要人,它问我“炼大法没有”,我回答“没有炼”。现声明:自己所做、所说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