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秀芬
2005年我被邪恶非法抓捕时,在邪恶的胁迫下我在“保证书”上所按的手印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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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