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淑芹
我在迫害下违心的向邪恶说过、写过、做过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现严正声明:自己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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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