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长清
以前在单位的逼迫下家人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所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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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