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秀莲
我是98年初有幸得法的。大法被迫害后,迫于单位的压力,自己被迫口头表示“不炼法轮功”。我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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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