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庆凤
我曾被邪恶强迫照象、按手印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以前所做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认真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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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