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邦双、玄春喜
在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初期,在派出所,我们被迫在一张纸上划的诋毁师父的字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5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