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凤初
我儿子被非法判四年劳改,我违心的说了不利于大法的话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严正声明:我所有对师父、对大法不利的言行彻底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修到底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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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