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苑华
我98年底得法。99年7.20中共开始非法迫害法轮功,我无理智的销毁了几本大法书籍。愧对恩师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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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