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桂英
我在邪恶迫害中,由于正念不强、人心太重,曾经说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,现声明作废。今后,我要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徒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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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