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友香
在邪恶迫害下,我曾脱离大法,现郑重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坚修大法到底,认真修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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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