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萍
我在大法修炼中写的错字、说的错话、做的错事及不符合大法标准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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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