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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吴桂香 2002年10月份,恶警将我非法绑架到公安分局,用欺骗手段要我在什么“移交手续”上签字,因当时没带老花眼镜,在看不清的情况下签了字、打了手指印,给大法抹了黑,有损大法的声誉,后悔莫及。现严正声明当时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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