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永红、陈志、陈杰
以前所说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话一律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5/137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