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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桂云 我今年81岁,是96年得法的,得法后身心受益。99年7.20邪恶打压迫害开始后,村干部让我写“保证书”,因不识字它们就给写了,还非法罚10元钱,并找了两个保人,当时我默认了。今天严正声明:7.20后,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跟上正法進程,一修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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