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曹淑娟
我是在98年开始修炼的。一次跟丈夫吵架过程中,顺口就说“我不炼了”。对不起大法,更对不起师父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紧随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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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6/1371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