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梅芳
因学法不深,加上怕心,我曾在99年毁掉过大法书。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我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6/1371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