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少慈、赖艮元
在邪恶迫害下,我们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”、按了手印等,还做了一些不对不起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统统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6/1371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