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艳
从99年7.20以来,我向恶党组织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论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紧跟师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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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6/1371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