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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罗淑春

    我是98年带着强烈的执著走入法轮大法修炼的,由于自己的执著心迟迟不去,很难静下心来学法,法理不清,正念不足,一直用人心做三件事。2001年11月份单位辞退我前,单位纪检部门在整理6月份我被非法拘留经过的一份材料时让我签字,我看后认为与事实不符,就在上面签了:“与事实不符”。几年来,通过学法和与同修切磋、交流,使我明白了当时的表现就是配合了邪恶,默认了旧势力对我的迫害。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因此,我郑重声明:以前在邪恶的压力下我所写的、所说的、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。并声明:派出所的警察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为了应付恶党,在上报材料写的“我不炼了”等等一切东西,也一律作废。今后,我一定认真学法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的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8/137332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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