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艳华
在被教养院非法关押期间,由于对大法理解不深,在高压下,曾做过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,努力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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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8/137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