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秀芬
2002年,我被非法劳教。在邪恶的高压威逼下,曾违心写过、说过、抄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话,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我要彻底清除旧势力安排的一切,坚修大法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8/137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