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会玲
在邪恶的压力下,说过、写过、做过的对师父、对大法不敬的话和事一律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随师正法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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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8/137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