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张元平、陈静华

    我们是96年、98年得法的。99年“7.20”邪恶迫害大法时,我们去市政府广场维护大法、证实大法,被恶警用大客车非法拉走。恶警拿来一张写着很多非法条款让我们签名,当时由于学法不深,对法理认识不清,就签了名、按了手印。我们现在认识到那时的言行是不符合大法的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因此,我们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2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9/137427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